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文網文。文網文是指文化部頒發(fā)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簡稱?;ヂ摼W文化活動可以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盈利為目的的活動,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進行電子商務、展示廣告或者通過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和相關服務。換句話說,目前市面上絕大多數的網站和APP都需要獲得文網文才能合法運營。

直播平臺所涉及的唱歌、跳舞和聊天等直播內容,都屬于傳播文化的活動。根據文化部的要求,相關直播平臺企業(yè)需要申請并獲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若沒有此證,直播軟件將無法在第三方平臺如蘋果應用商店和安卓市場的應用寶等進行更新。同時,若有主播或同行舉報,沒有許可證的直播平臺也會受到調查和罰款。最近,政府部門加強了對沒有許可證的直播平臺的查處,這些平臺將被關閉、罰款,并被列入黑名單。
直播主播必須進行實名認證,而這也成為了當前的日程安排。新的管理政策特別強調,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必須加強對于表演者的管理。對于那些開通直播頻道的經營單位而言,應該與表演者簽訂協(xié)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要求表演者承諾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同時,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還應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并采取面談、錄制通話視頻等方式,對表演者進行核實。網絡表演經營者還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表演者的個人身份信息。
網絡表演不得包含以下內容:
(1)違反《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禁止內容;
(2)表演方式恐怖、殘忍、暴力、低俗,對表演者身心健康造成摧殘;
(3)利用人體缺陷或者展示人體變異等方式招攬用戶;
(4)通過偷拍、偷錄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5)以虐待動物等方式進行表演;
(6)使用未獲得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查批準文號或備案編號的網絡游戲產品進行網絡游戲技法展示或解說。
網絡表演是網絡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機構要加強對網絡表演市場的管理和規(guī)范,積極引導網絡文化經營單位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并自覺提供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yōu)秀網絡表演,為促進我國網絡文化的繁榮發(fā)展作出貢獻。
擁有文網文證的平臺有哪些優(yōu)勢?
1、主播通常會優(yōu)先選擇擁有網文證的平臺,因為被不良平臺欺詐的情況確實太多了。如果你能比競爭對手更早合規(guī),你就能吸引更多優(yōu)質的主播簽約。
2、經紀公司通常會優(yōu)先選擇具備網文證的平臺,因為這些平臺能夠更長期、更穩(wěn)定地提供主播資源。
3、文化局和其他相關部門經常邀請您去局里參加會議,以傳達最新的政策。與不規(guī)范的平臺相比,您可以獲取更多第一手的政策資料。
4、你不需要擔心幾個部門會聯合起來對你進行執(zhí)法和調查。
5、如果你擁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其他不良平臺將不敢惡意爭奪你的主播資源,因為你隨時可以向文化局舉報他們的非法經營行為。然而,如果你自身沒有許可證,就要小心別被其他平臺舉報了...
6、一旦受到網文證的認可,你的應用就能在應用寶和蘋果商店上進行軟件更新了,無需擔心受到限制更新或下架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