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號,又稱游戲出版?zhèn)浒?,是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相關游戲出版運營的批準文號的簡稱。未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原新聞出版總署)預批準的網絡游戲不得接入互聯(lián)網,電信運營商不得為其提供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未經新聞出版總署(GAPP)事先批準,擅自上線或經批準后擅自更改內容的網絡游戲,將由GAPP通報相關地方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運營服務,并依法查處。
游戲版號申請的前提條件是獲得游戲著作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ICP經營許可證。
游戲版號治材料
1測試賬號(10組有客戶端,注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賬號,注明高級、中級和低級,測試地址和測試服務器;如果不能在游戲中創(chuàng)建新角色,請給出可以創(chuàng)建新角色的測試賬號,成人兩個,未成年學長兩個);
②游戲描述;
3.阻止同義詞庫;
4評估報告;
5防沉迷系統(tǒng);
6游戲腳本;
7彩色游戲截圖;
8游戲演示視頻文件。
為什么要記錄游戲操作?
游戲備案:文化部49號令第十三條規(guī)定,國產網絡游戲應當自上線運行之日起30日內,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已經備案的國產網絡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和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注備案編號。
游戲版號申請的前提條件是獲得游戲著作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ICP經營許可證。
游戲運行記錄材料
1.公司執(zhí)照復印件;
2游戲軟件著作權或代理協(xié)議;
3.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4游戲自查報告;
5.文化部網絡游戲備案申報表;
6游戲主題和內容規(guī)范;
7游戲操作說明;